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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信托业增资扩股潮起 国元信托拟增资至42亿
2020-10-14 作者: 陈玉静 来源:大河财立方 浏览量:

继江苏信托获大股东力挺拟大手笔增资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的增资之路也已开启。

10月13日,皖维高新发布关于拟以自有资金向国元信托同比例增资的公告,公告显示,国元信托拟在现有30亿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亿元的注册资本,如若顺利,国元信托的注册资本将达42亿元。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五矿信托、陕国投A、建信信托、江苏信托等纷纷宣布增资。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分析称,今年5月,《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资金信托业务开展的规模限制与信托公司净资产挂钩。监管政策,见微知著,这使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增加资本实力显得较为迫切。上半年,有若干家信托公司增资扩股已进入增资扩股的操作阶段,从目前所获得的信息来看,会有更多的信托公司加入到增资扩股的队伍中来。未动先谋,今年的增资扩股,为明年把握更多展业机会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

拟增加注册资本12亿

根据皖维高新披露的公告,国元信托拟在现有30亿元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亿元的注册资本,其中以滚存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9亿元注册资本,向原有股东同比例增资3亿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以2019年度分红派息后的评估价格为依据。目前,皖维高新持有国元信托1875万股,持股比例为0.625%。

根据增资方案,皖维高新通过滚存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558.42万元注册资本,需以现金认购192万元注册资本,认购资金499.968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增资完成后,皖维高新持有国元信托的权益由1875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2625.42万元注册资本(含转增股本558.42万元)。由于此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后,皖维高新持股比例不变,依旧为0.625%。

国元信托司创立于2001年12月20日,由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金控)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截至2019年底,国元金控的持股比例为49.69%,为其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38%。

无论是在注册资本抑或是业务方面,国元信托在行业中均处于中游水平。截至2019年底,国元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779.60亿元,其中投向基础产业领域居多,占比为47.93%。

未经审计数据显示,2020上半年国元信托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净利润为2.57亿元。

增资风起云涌 年内多家信托公司披露增资计划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国元信托披露增资计划之前,江苏信托大股东江苏国信刚刚发布江苏信托的增资进度表。

9月29日,江苏国信称,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的资本实力,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江苏国信拟与江苏信托其他股东方按原股比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500000万元。其中,江苏国信按81.49%的持股比例,拟增资金额为407450万元。

对于此次增资,江苏国信表示,可进一步提升江苏信托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和资产偿付能力,更好地满足监管机构在注册资本、净资本等方面的审慎监管指标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同时,增加江苏信托资本金也有利于其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推动业务转型和创新,提升和巩固江苏信托的行业地位。

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除上述两家公司外,已有五矿信托、陕国投A、建信信托等拟增资或增资完成。

2020年7月,陕国投A发布定增预案,拟向陕金控集团、陕财投和中泰长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9203853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2020年5月底,五矿资本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根据预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不超过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含人民币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对子公司五矿信托增资不超过55亿元。

同年7月底,建信信托增资获批,注册资本由24.67亿元一跃至105亿元,迈入百亿俱乐部。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注册资本超百亿的已有7家,分别为重庆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昆仑信托和兴业信托,注册资本金分别为150亿元、130亿元、120亿元、112.76亿元、110亿元、102.27亿元和100亿元。

百瑞信托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谢运博对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表示,最近信托公司增资较多,一是因为根据2020年5月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信托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须有相匹配的净资产规模;二是预计《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将要出台,可能会对信托公司的资本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信托公司启动增资程序,是主动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可以为业务的开展提供资本保障。另外,信托公司资本补充渠道相对单一,增资是最主要的资本补充方式。

谢运博称,在新的监管要求下,信托公司业务的开展需要匹配一定的资本规模。因此,资本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在未来业务扩张的过程中可能会更具优势。相反,资本实力较弱的信托公司,其业务开展将受到一定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