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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杨家才在2016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
2016-12-29 浏览量:

同志们,本次年会可以说是最高规格的一次信托业年会,尚福林主席亲自参加并要给大家作重要讲话,上海市杨雄市长也会莅临。会议的主要精神将集中在尚主席的报告中,我在这里主要想和大家一起讨论信托业务分类的问题,是纯业务的交流。

大家都知道,我国早在1921年就诞生信托了,新中国成立后是1979年开始恢复经营的,现在也有近40年历史了。信托业在饱受诟病中成长为第二大金融子业,但还是有些人对这个行业有偏见,原因是什么?恐怕很大部分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主业没有定型,没有属于本行业的专属领域,这点是我们的弱项。大家也清楚,近几年信托首先是从改变社会形象开始的,也就是从游击队变为正规军。这就是我原来说过的,先用“八项机制”解决换“服装”的问题,换“服装”就是换成银行业的正规军;再用“八大责任”强调内功,来换我们的思想。有了新服装、有了新思想,接下来是什么?我们要有新市场。番号有了,目标也有了,队伍也整齐了,开拔到什么地方去?到哪儿去投入战斗?这就是市场定位问题。所以,我今天讲信托业的市场在哪里。任何一个行业,要称其为一个行业,一般来讲至少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撑体系:

一是业务体系。每个独立的行业都有一套自己的业务体系,比如银行有最基本的存贷汇业务,证券、保险也是一样。信托也要有一套完整的业务体系。二是保障体系。就是怎么样在业务体系里面运行,这里要有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信托的制度安排是有的。首先,建立了“八项机制”;其次,明确了“八大责任”;第三,有信托业公共安全机制,即信托业保障基金。现在信托业保障基金已经有大约900亿左右的规模,年底可能会达到1000亿,这个数字可以说是屯兵千亿,随时准备应对信托业出现的风险。第四,就是信托登记制度。今天借这个场合,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成立。登记这个问题解决了,就把信托的财产独立、破产隔离和信息披露的问题都解决了。现在每做一个信托计划都要事先向银监局报告,我此前就讲过不想这么干,也不愿意这么干,信托登记公司成立以后就不再这么干了。其一,监管部门没有一线的业务人员熟悉市场,不是我们监管部门的专长。其二,作为监管部门,没有必要为机构的每单业务背书。其三,程序烦琐,市场商机瞬息万变,很容易失去了最好的时间窗口。以后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就在信托登记公司进行公示,监管人员就要盯紧信托登记公示系统,假定五天或者十天之内监管部门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信托公司就可以销售了,但出了问题监管人员可以随时叫停,这就要说明为什么公示时没有发现产品的瑕疵,这些都要形成一整套的监管约束和市场行为机制。需要强调的是,信托产品要强制集中登记,不是说非标产品登记了就是标品,但可以考虑尝试在登记公司的发行交易平台推出标准化的信托直接融资工具。所以,这个体系一经建立,信托业运行的保障体系也有了。三是监管体系。我们有了“一法两规”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信托公司条例》也在加快推进,还有这次要研究的业务分类监管,构成一个完整的监管规制体系。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具备了这三个体系就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就可以在这个市场里面站立起来。信托业为什么长期站不起来?有信托之名、没有信托行业之实,恐怕就是因为这三者还有所缺乏。保障体系和监管系统这两年已经补起来了,所以今天要解决的就是业务体系问题。不少人总认为信托业没有自己的业务领域,一出门就踩黄线、碰红线,一进入市场就超业务范围,一开展业务就是在监管套利,一展业就说是侵害了谁的利益,那信托业自己的业务范围在哪?

我们今天就想来共同探讨这个题目,然后形成一个制度性的安排。把这个题目弄清楚以后,信托业就要“车同轨、书同文”,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统计报表统一起来。我们组织监管人员和信托公司进行了研究,初步归纳,我想把信托业务分为八大类,主要是从信托的资金运用端来分。任何分类都只能根据一个维度,界定清楚后,相关报表的框架就可以基本确定了,接下来会计统计科目就可以确定大的科目和归属,然后下面怎么设子目、细目可以由公司来定,当然监管部门也要有一个统一的指导。

业务类别分清楚了,就知道这个业务的风险在哪里。信托风险无非是两块:一块是资金来源方风险。所谓资金来源方风险就是合同文本的风险,是销售端的操作风险。另一块,也是更大的风险,是在资金运用端。如果运用端不出风险,就不会造成大的损失。但如果有了损失却没有能力来对冲、缓释,这就影响到一个机构的生存和市场声誉了。因此,信托业务分类是从资产运用端出发,关注信托资产运用到什么地方去了,风险在哪里,怎样采取针对性风险监管措施,这是我们要认真讨论的问题。

一、债权信托

债权信托就是根据合同设立的信托计划,把资金借给需求方使用,约定期限和收益,到期连本带息一起收回的业务,统称叫债权信托。债权信托也就是融资类信托,是大家现在做得最多的业务。这类信托突出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既然是信用风险,那么从项目的选择开始就要做好尽职调查,项目评审、风险评估、投后管理等一系列的风控措施也得跟上去。信托公司可以把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组合成一个团队,以后这一部门都可以统一称为债权信托部。

债权信托的盈利来源就是利息收入,即让渡一定时间的资金使用权所获得的资金占用成本。不论是对于信托公司来讲,还是对于委托人来讲,都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信托公司从这一业务获取手续费或者收益部分的比例分成,这些都要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由于债权信托中存在信用风险,因此除了信托公司本身计提损失准备外,还有可能出现超过计提损失准备的风险,这个风险用什么来对冲、稀释?要用资本,这就是为什么信托公司需要补充资本金,需要上市的原因。有多大资本就可以做多大规模的业务,因此信托公司可以有大有小。信托公司这类业务资产质量好的资本占用就小,资产质量不好的资本占用就大,这样就有了优胜劣汰。从监管的角度讲,主要就是监管资产质量损失准备、净资本比例。监管就是针对风险,有什么样的风险就要有什么样的风险监管工具。

债权信托是信托公司做得比较多的一项业务。中国的信托公司从1979年起步,开始的目的主要是引进外资,但后来许多公司就以帮助银行绕规模、放贷款为主业。最开始是做银行的人来做信托,所以信托怎么做也有银行的影子。那么如何把信托变成真正的信托,而不是银行的影子?从信托的角度看,它更为灵活,风险偏好也可能比银行高一些,比如不够信贷准入门槛的业务信托可以做,只要把信用风险控制好就行了,就看信托公司是否有能力控制风险。

信托公司面对一个客户可以多种业务组合承揽过来,但回来后就得分类计入不同的业务科目里去。就像银行一样,银行也提供综合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可以放贷款、做债券承销、做理财,但在银行的报表上就不是以客户为单位来反映,而是以分类后的业务来反映。债权信托现在占比比较大,是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目前把这块作为信托公司的主体业务也是客观现状,但需要想清楚利润从哪儿来、风险在什么地方、内部怎么控制、外部怎么监管,用什么样的工具、方法、手段,得有一个系统的解决思路。

二、股权信托

股权信托就是指投资非上市的各类企业法人,不同于在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交易。信托业务说到底是一种私募业务。当然信托公司既可以是财务投资者,也可以是战略投资者,也可以做控股投资者。股权信托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就是从股权的增值上获取收益。但对于委托方来讲,其获得的收益是浮动收益,这点需要事先向委托人说清楚,要是合格投资者,要有风险承担能力。以后信托产品销售时,一定要标上类别,一定要事前说明,比如这是债权信托、那是股权信托。不要做资金池,更不要拿回公司再分成股权信托、债权信托,这是万万不可的,要把业务分开,把栅栏做好。信托公司取得的收入可以是股权增值的分成部分,也可以是管理费、手续费,这就看具体的项目、具体的产品怎样来设计,合同是怎样来约定的。

股权信托的风险在哪里?这个风险实际上就是被投公司的成长性风险,成长性风险的实质是产业风险,比如行业选得准不准,对未来看得准不准,对团队投得准不准,这就是要用投行的眼光来看。对于一个客户可以把债权信托、股权信托合起来做,既有投行思维,也有银行思维,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投贷联动,信托公司天然就可以做投贷联动。别人争都没法跟你争,这也是信托的天然优势领域。

那么监管管什么?就管名股实债、假股真债,期限错配、信用转换。比如某一单业务承诺三年不得转让的,那么你设计期限的时候就需要3+1年或者3+2年;有的行业是一年就可以转让,你就需要设计成1+1年或者1+2年,要留点保险系数,因为股权投进去是不能退出的,只能转让。当然转让的对象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其他企业或者是被投企业回购,这些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把业务类别分清楚。把具体的业务类别说清楚之后,信托公司的客户就不会被误导。再有,信托公司内部不能搞一个万能的人去做一切业务。如果有一个客户说既要做股权也要做债权,信托公司可以两个部门一起上,各审各的,股权信托部上去做投资,债权信托部上去做融资,这样责任就是明确的。只要把资产运用端这一方风险控制好了,就不怕委托人找你什么麻烦。

目前,股权信托做得也比较多,但是做的还不够。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投资股权的时候,还有一点障碍,比如发行了一个信托计划去投资股权,由于受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的限制,无法实现IPO上市,这个事情我们也在跟证监会一起研究。为规避这个障碍,首先,做股权信托时,要尽量做单一信托,就是找那些大的客户。其次,做集合信托则尽量人数少一点。同时,我主张信托公司成立股权投资专业子公司,可以做并购,可以做风投,股权投资就是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出现。

现在制约信托业发展的就是两个“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第一个是资金来源端,即销售的“最后一公里”怎么打通,怎么样直接面对委托人;第二个是资金运用端的“最后一公里”怎么打通,拿到钱以后怎么样直接投向客户,不要穿靴戴帽,不要找人代持,也不要巧立名目绕弯子。社会资本投资信托行业,我们就希望股东阳光化,记得我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时说过,欢迎各类投资者进入信托业,成为信托公司的股东。但是,信托公司不喜欢“慈禧太后”,不喜欢垂帘听政的人,我们希望信托公司的股东要站在前台,按你的股权自主行使权力,不要垂帘听政。信托公司去当其他企业的投资人也是这样,要大大方方地站出来,某某信托子公司,某某信托项目,要直接亮出来。因此,现在推动投贷联动、债转股,监管部门都主张并支持信托公司积极参与其中。

三、标品信托

标品信托就是标准化产品的信托。标品信托的投资标的是可分割、可变卖、可在公开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可以是国债、期货、股票、金融衍生产品等。标品信托有两类:一类是单一标品和集合标品;一类是单层标品和多层标品,多层标品就是结构化产品。我们要统一信托的术语,把伞型信托这些历史名词扫进垃圾堆。信托公司内部就不要叫什么证券部、上市投资部、股票投资部,可以统一叫标品信托部,对口管理的产品都是标准化产品。

那么标品信托的风险是什么?主要是市场风险。要控制市场风险,信托公司就要有市场分析人员,要有专家和专业人士每天盯市,做专业分析,然后决定做什么样的投资组合。它的收益来源是什么?就是标品价格的价差,正差就是收入,负差就是损失,清清楚楚,至于什么时候向委托人进行信息披露,就需要在销售这个产品的时候,在合同条款里写清楚,信托公司只要按照合同条款尽到受托义务就可以了。

监管部门管什么?监管部门要制定一系列规则:第一,销售上怎么进行信息披露,要把产品说明书做好,这是我们一直强调的;第二,要监管单一标品的集中度,不要买股票买成一股独大了,在单支股票、单支债券、单支衍生产品里,一个产品的投资份额不要超过一定比例,否则就没有了交易。标品信托业务获得的价差收入就是浮动收入,这样盈利模式就有了,即根据盯市市场价格的价差来获得收益。信托公司的收入可以是固定的手续费,也可以是浮动的收益分成,具体的可在信托合同中约定。这项业务的监管重点应该是合格的业务团队和合法的合同约定。

四、同业信托

既然信托公司是金融大家庭里面的一员,跟同是姓“金”的系统做生意就叫同业。所以没有必要羞羞答答,本来是堂堂正正的事情做得偷偷摸摸的。我们就还你一个公道,给你一个名正言顺,给你名分,就叫同业信托。同业信托就是资金来源或运用在同业的信托产品。这里大家可以讨论,通道业务以后是不是可以放在同业信托里。把通道放进来,主要是想解决现在的通道业务五花八门、监管套利的问题,现在往往不知道记到哪个账上,要去查也很难查清楚。今后,无论是与保险公司做的,还是与证券公司做的,还是与商业银行做的,都应归入同业业务,但要在合同文本中明示不承担风险责任,当然也不能有抽屉协议,信托公司只拿过路费。既然是同业就要遵守同业业务规则,全部纳入监管视野,资金从哪来,到哪去,都要看得见、控得住、管得了,由交易对手的主监管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穿透监管,信托公司就要服从这个监管,这个角度把握好了,同业信托的合规性就有了,风险也就可控了,就无处可藏了,监管套利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再有,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费率可以实时进行调整,使它成为调节各类业务结构的一个重要工具,就像央行定向降准一样,保障基金也可以定向降费。当时研究设立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时候就是这么考虑的,不要所有业务的费率都一样,要根据各个时期的情况进行调整。比如一定时期通道业务做得太多了,都反映说是害群之马,那我们就可以采取监管措施,把通道业务的费率向上调整。

同业信托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单元的业务种类,把它规范起来。同业信托交易对手一定要是持金融牌照的机构,即银、证、保三家监管机构发了机构牌照的金融机构。这类业务的风险是什么呢?主要是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流动性风险要管什么?要管交易对手,要把你的交易对手搞清楚,要始终知道和你交易的人是谁,他有多大的能耐,有多大的资本,流动性状况怎么样,这样才能控制好流动性风险。

五、财产信托

财产信托的信托财产主要是财产权,最早在英国叫用益信托,是指非资金形态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帮助管理,帮助运用甚至处分,以实现保值增值。这类信托财产,可以是住宅、土地等不动产,也可以是知识产权、字画艺术品等。财产信托是见物不见钱,信托公司提供受托服务。这是信托的本源,但是在这方面信托公司做得不够。我们设计信保基金的时候,财产信托的费率是很低的,就是为了鼓励大家做财产信托,但现在做的仍不尽如人意。现在我国财富积累已经达到一定程度了,我前几次也讲过,怎么样把财产代际传承、隔代传承下去,信托要在其中发挥很大作用。财产信托的盈利模式就是管理费,或者在处置的时候获得的溢价收入,信托公司可以分成。财产信托的风险主要是法律风险,主要是在签署信托协议的法律风险,在签订信托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要有效约定权力、责任、义务。

在财产信托方面,真正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但是现在做的太少了,主要是因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比如做土地流转要有人懂土地政策,做房产信托要有人懂房地产政策,做家族信托就要有人懂产权政策。等到财产信托做好了,再加上信托登记有效运行,这样有法律制度的安排,来实现合法财产的破产隔离、财产独立和代际传承,还会担心中国人的财富外流吗?信托要成为合法财富传承和安全的天堂,这将是信托业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特殊贡献,体现的是国家责任、民族义务。

六、资产证券化

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中承担多重角色,一是产品的设计人,二是受托人。信贷资产证券化只有信托公司可以做受托人。只要大家把资产证券化做成主业,就一定能守好这块领地。当前,国务院提出继续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这块业务市场空间还是相当大。美国最高峰时资产证券化做到65万亿美元,最后演变成了次贷危机,主因就是把不良贷款进行增信以后做了CDS,再进行增信,然后卖到市场上去,卖给普通的个人投资者,最后基础资产没有应有的价值,才造成了危机。美国一笔信贷资产,特别是不良贷款去做资产证券化,首先做ABS,再做CDO,然后做CDS等等,七道环节有七种人从中获利,但是没有一个人增加现金流进来,当基础资产缩水时最后的投资者就要全买单了。我们现在做的是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可以做不良资产证券化。美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主要采取增信的形式,即把不良资产放在好的资产里打包后增信加保险,按照原价甚至于加价卖出去。我们主张不良贷款是要打折的,这一包不良贷款里面是100亿,正常评估之后要打折,打折成70亿、50亿,甚至40亿、30亿,这样才能保证有后续的现金流来满足投资人的需要。所以资产证券化这个业务,信托公司要努力做。如果信托公司把这套资产证券化的逻辑给大家讲清楚的话,培养出一批专才,这个事情完全可以做起来。资产证券化是我们天然的业务范围,风险主要是产品设计缺陷的问题,再就是清算风险。下一步要针对这些风险,建立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则,防止风险藏匿、延后和外溢。

七、公益(慈善)信托

公益信托比慈善信托范围更大一些,慈善信托服务的对象是特殊人群、弱势群体,而公益信托服务于对全人类、全社会有益的公共事业。今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信托公司第一次以商业主体的名义进入法律条文。最近很多信托公司都发行了慈善信托产品,这方面的业务空间也很大。建立健全社会稳定和扶弱救穷的机制,是文明国家通用的做法。公益信托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信托资金的使用是定向的,是指令性的。比如说这个地方设立一个白天鹅信托,目的是为了保护这里的白天鹅;这个地方设立一个湿地信托,目的为了保持这块湿地,这些都是大的公益事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获得的回报不是资金收益,而是能够实现慈善目的,并对受托人进行考核。比如针对白内障病人或针对艾滋病病人的慈善信托,目标是看康复的人数达到多少、救助的人数达到多少,而不是说要获得多少收益,这跟其他的信托委托人完全不一样。慈善信托委托人投出来的是银子,收回来的是口碑,是拿钱造福的,不是拿钱赚钱的。当然,公益(慈善)信托在资金使用期间还可以进行适当运用,进行资金的保值增值。公益(慈善)信托主要风险就是挪用,监管上就是防挪用防占用。信托一定要做造福人类的事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做这个事情,这样就可以赢得客户,业务也就随之发展起来了。

八、事务信托

事务信托就是代人办事,指信托公司不具有信托财产的运用裁量权,而是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也就是常说的被动管理。在事务信托中,信托公司要把各种服务做到极致,需要有专业队伍,有懂行的人,要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职业操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样才有竞争力,才能打造自己的专属领域。

前面所说的八大业务,不是说信托公司只能做一种业务。面对一个客户这些业务都可以组合去做,出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如果这些业务信托公司都能做起来,按法规规范起来,连内设机构部门名称也可据此进行统一,监管部门也就知道怎么监管了。下一步监管部门要研究各类业务风险点在哪里,管住这个风险点要用什么工具,这个工具怎么样才能落到实处,顺着这样一条脉络找下来,控制好信托公司各类业务的风险,也就会甩掉影子银行的帽子,成为有监管又透明的正规军了。这也是我们整治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基本思路。当信托业核心业务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有效监管体系这三个体系建立健全后,信托业就会成为堂堂正正、名副其实的第二大金融子业。

信托业未来发展将是一片“蓝海”。习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要回归本源”,信托要率先回归信托的主业,回归信托业的本源,真正做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忠人之事,这样才会真正有信托业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才真正成为古老、传统而又新兴的金融行业。

今天就说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