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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苏州信托-苏信财富•华冠H1401(稳健配置A)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03-25 来源: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浏览量:

信托计划概要

信托名称:苏信财富·华冠H1401(稳健配置A)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信托成立和存续期间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信托期限:20年(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日可办理申购和预约赎回)

信托资金运用:信托资金投资主要配置于苏州信托设立的信托产品为主的稳健收益类金融产品、受托人设立或主导的合伙基金产品、金融市场低风险金融产品、非由受托人设立的稳健收益类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

信托收益来源:投资配置金融产品获得的收入

预期收益率:5.50%/年(2014年3月期间收益,未来将根据金融市场情况对各期预期收益进行变更并公布)

信托认购与赎回

信托单位认购

委托人首次认购需至公司柜台办理缴款、签约,并通过线下柜台、线下自助或线上支付等方式追加申购。

信托单位赎回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通过柜台、线上预约等方式申请赎回,受托人在开放日分配受益人申请赎回的信托份额。

信托开放日

每一自然月的10日和25日为开放日,向受益人分配其申请赎回的信托份额。

信托资金运用范围

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以投资配置于受托人设立的信托产品为主的稳健收益类金融产品、受托人设立或主导的合伙基金产品、金融市场低风险金融产品、非由受托人设立的稳健收益类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具体包括:

(1)受托人设立的运用于基础设施、工商企业、房地产、结构化证券、股票受益权等领域的稳健收益类信托产品。

(2)受托人设立或主导的运用于BT、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领域的合伙基金。

(3)金融市场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银行各类存款、同业大额存单、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银行承兑汇票、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金融债、AAA级公司债/企业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以及高流动性的信托产品等。

(4)非由受托人设立的稳健收益类信托产品、资管产品等。

(5)受托人以上述约定范围的标的为基础资产设立的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特点

本信托产品为苏州信托为投资者提供的以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为核心的开放式信托理财产品,投资者认购、申购(追加认购)和赎回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①流动性好:该产品每天可办理申购和预约赎回,每月两次进行赎回分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满足客户短期投资需求。

②安全性高:该产品将信托财产投资配置于金融市场稳健类金融产品及信托产品,投资标的风险较低。

③收益适中:通过专业团队稳健操作,在金融市场中筛选各类投资产品,采取最优的资产投资配置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收益。

④操作便捷:该产品提供公司柜台和网上信托等多种操作方式,简化申购、赎回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操作便利。

⑤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受托人将通过与公司其他信托项目申购、分配的无缝对接,减少客户资金闲置时间,提高整体资金收益水平。

投资风险分析

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在信托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主要包括政策与法律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赎回风险和其他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本信托拟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应对措施:

1、政策法律风险的控制:信托经理及业务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化,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在发生重大不利于信托计划运行的风险时,将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

2、投资风险的控制: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设立投资决策小组和信托经理。信托经理对投资配置对象进行筛选、尽职调查、分析论证,提出投资配置方案。信托经理将密切关注信托财产所投资领域的行业信息、市场情况及资金市场状况,如果出现政策、市场方面变化时,及时与投资决策小组进行沟通,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及时向受益人披露。

3、流动性风险的控制:信托经理将密切关注信托计划的流动性风险,在信托计划管理运作中积极协调沟通筹划,加强流动性动态管理,并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向各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

4、管理风险的控制:受托人不断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投资管理流程优化,设有完整、有效的审批制度和合规、法律审核机制,减少因内部管理原因导致的投资损失的风险。

5、赎回风险的应对:赎回日(T日)前受托人获取受益人赎回申请信息,积极跟踪、关注、响应现金流变化,对预期现金流进行测算,制定相关预案,加强信托计划的流动性。若出现赎回风险,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自动转入下一赎回日,同时,受益人也可以在非赎回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受益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

6、其他风险:受托人将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断分析潜在的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苏州信托产品特点

合法设立:苏州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合法经营信托投资产品的特许经营机构;本信托产品是依法设立的,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

制度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不受信托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即使信托公司破产也不会累及信托财产。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时也采用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充分保障委托人意愿和受益人利益的实现。

收益来源:本信托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配置各项金融产品所获得的收入。

流动便捷:根据信托原理,经受托人审核同意并登记,受益人可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手续,也可依法继承,具有流动性。

受托人简介

苏州信托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合法经营信托投资产品的特许经营机构。苏州信托前身是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系1991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9月18日获准重新登记,苏州信托的第一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苏州市证券、信托、银行、期货、投资等金融产业的重要控股经营机构。2007年,苏州信托根据信托新规定的有关精神,正式向银监会申请重新登记,并获得银监会批准,获准换发新的金融牌照,并正式更名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2008年7月,苏州信托完成首轮增资扩股,成功引进了苏格兰皇家银行公众有限公司和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两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至5.9亿元。2012年9月,苏州信托进行再次增资,目前现有注册资本12亿元。2003年以来苏州信托已成功推出了苏嘉杭高速、苏州博物馆新馆、苏州殡仪馆、苏州疾控中新、高铁车站等多种类型的信托计划,形成了恒源城市发展基金系列、农利丰政府系列、宝利政府系列、恒润政府系列、瑞城房产系列、锦城房产系列、华荣配置系列、华实财富管理系列、价值成长股票收益权投资系列、价值均衡股票收益权投资系列等,投资领域涉及政府基础设施、房地产、证券,以及PE等,所有到期的信托计划已经顺利终止清算,存续的信托计划已全部按期进行了收益分配。截止2013年12月底,苏州信托累计实收信托资金规模1152亿元,在管理的存续信托资产6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