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信托业峰会
蔡鄂生:社会的新形势下开创信托业发展的新局面
字体:【 】  【打印
[2012-12-18]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量:

  严守风险底线 提高发展质量 在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新形势下开创信托业发展的新局面

 

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确立了我们国家今后的发展道路,也为我们信托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2年度信托业峰会,主要目的是与大家一道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关注新形势下信托公司面临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信托公司的发展和我们的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全球经济金融复杂严峻的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及时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努力遏制国内经济较快下滑的势头,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信托业在保持正常运行的同时,在服务实体经济、调结构促转型、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整体实力稳步提升,行业风险抵御能力增强。

  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持牌信托公司67家,固有资产总额2070.81亿元,管理信托资产总额65852.91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5.24%)所有者权益总额1914.04亿元。2012年前10个月,全行业累计完成清算信托项目10257个、规模46231.26亿元,累计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1399.19亿元。2012年前三季度,全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2%;净资产收益率15.22%,同比增加2.85个百分点。目前,信托公司在受托规模、盈利能力以及为社会创造收益等方面已超越公募基金业,产品内容、专业能力逐步得到社会认可。此外,信托业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30余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决策、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团队建设逐渐加强,行业风险抵御能力显著提升。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今年以来,信托业对实体经济相关行业的资金投放持续上升,截至三季度末共15476亿元信托资金投入工商贸易服务行业,占比25.95%,较上年末上升了46.16%,保持资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领域地位。此外,还有17703亿元信托资金投入了基础产业、矿业、农业等其他实体领域,占比36.36%,较上年末增长53.2%。同时,信托业坚决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信托比例继续下降,从2011年7月末的最高点16.96%下降到今年三季度末的10.70%。信托公司不仅吸收民间闲置资金投入实体经济,而且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利用其“跨市场、跨行业、跨产品”的独特优势,在推动经济转型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三)业务结构逐步优化,为金融消费者理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信托公司发展中业务结构逐步优化。一是客户结构不断优化,高端客户比例上升。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信托业为3万多机构和40多万自然人提供了信托理财服务。5.9万亿元资金信托中,来自机构投资者、银行理财及合格自然人投资者分别占比50.34%、31.19%、18.47%,自然人投资者的人均理财金额已达264万元。二是以信托业务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日益强化。自2010年底开始,信托业信托业务收入已超过固有业务收入。今年前三季度,信托业经营收入同比增长50.61%,其中信托业务收入占比73.06%。三是投资类信托比例上升。2010年一季度,投资类信托业务占全行业信托资产的比例仅为17.78%;2012年三季度,该比例上升至36.71%。

 

  2012年,信托公司前三季度清算的信托项目为信托投资者获取了6.27%的年化综合平均回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0.38个百分点。上述项目实际年化综合费用率仅0.43%,较上年同期减少0.21个百分点,说明信托公司在向客户提供优质理财服务的同时,有效地管理了信托项目管理运行成本。同时,信托公司收取的年化综合平均信托报酬率仅为0.56%,充分体现了信托行业在遵循“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为金融消费者创造了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监管工作方面,根据银监会年初工作会议要求,在银监会党委的领导下,全国信托公司监管系统坚持将风险防范与化解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信托公司战略转型与创新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坚守风险底线,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一是房地产信托风险防范。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房地产信托业务余额6713.63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的10.83%。银监会2005年起陆续发布多个监管文件,对房地产信托业务提出了比银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迄今已初步形成一整套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政策体系。针对2012年的房地产信托项目到期清算高峰,监管方面一是逐月进行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监测,做实做细数据统计分析;二是继续实施房地产信托业务事前报备政策,严格审核,控制增速;三是先后两次开展全国范围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调研,特别关注信托公司内部业务流程及公司治理、激励约束和风控机制的有效性;四是及时化解项目风险,研究建立机构退出长效机制,并向国务院进行报告。经过努力,目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单体项目风险得以有效化解,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是银信合作风险防范。截至2012年10月末,全国银信合作业务规模1.97万亿元,其中融资类业务为4161.59亿元,较2010年7月峰值1.40万亿下降近1万亿,降幅70.71%,银信转表工作已经完成。针对银信合作业务的发展动向,银监会一方面规范正常的银信合作业务,通过一系列监管规定明确参与各方权利与义务、信息充分披露要求、及资产真实性转让等原则,强调在任何时点上风险承担不得落空;另一方面坚决遏止监管套利,先后七次下发监管规定,对融资类银信合作进行规范,并分别于今年1月和2月果断叫停信托公司以同业存款和受让票据资产为投资标的的信托计划,防止通过不当金融创新进行监管套利。此外,还通过专题监管会议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进行监管指导,并多次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最新情况和监管措施,及时回应媒体报道,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通过上述措施,银信合作业务规模相对信托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保持了低位运行,防范监管套利也逐渐取得一定成效。

 

  三是信托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风险防范。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查工作中,针对信托公司业务多样性的特点,我们多次进行规范,要求将投资附回购,投资及其他类的平台业务均按照银监会统一要求进行监管。目前,我们已对信托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进行了名单制统一管理,对项目风险进行全局把握。在此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立足持续监管,健全了数据统计和监测制度,完善了平台台账管理体系;二是统一部署,推进平台贷款合同和还款方式整改;三是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矿产能源信托、另类投资信托业务风险防范。根据2012年风险排查结果,全国信托公司开展矿产能源类信托项目330笔,信托规模总计1456亿元,约占信托业务总规模2.7%。2010年以来,部分信托公司开展了艺术品、酒类等另类投资业务。此类产品期限一般在1-2年,今明两年将有部分信托项目到期清算。矿产能源信托及艺术品、酒类等另类投资信托业务具有专业性强、估值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其风险管理难度比较大。对此,银监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风险监测力度,掌握业务全貌,及时提示风险,并指导信托公司关注重点业务区域和重点交易对手,强化抵质押措施和资金监管,提前跟踪还款来源,制定风险处置预案,确保流动性风险“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2.加强基础建设,为信托公司深化转型夯实基础。

  一是引导信托公司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具体包括:年初派人参加部分重点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要求信托公司及其股东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适当调低增长预期,着重加强主动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下发监管意见书,从单家机构入手要求改善公司治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合规风控管理等;对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入股信托公司效果开展后评价;对全国信托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及高管薪酬情况进行调研。

 

  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科技系统。我们与信托业协会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全国信托数据库建设及合同登记工作,同时要求信托公司于今年年底上线EAST现场检查分析系统和信托合同电子化登记系统,并开展了相关培训。目前,EAST系统已经报送第一期数据。

 

  三是继续加强监管制度体系的研究。具体包括:研究调整净资本监管中的差异化风险系数;研究制定信托公司反洗钱规定;积极推动信托公司营销体系建设与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公益信托监管规定等等。

 

  3.推进业务创新,增强信托公司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2012年,我部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情况和信托公司业务开展实践,适时修改和研究制定信托公司创新业务方面的监管规定,鼓励和规范信托公司创新发展。股指期货、受托境外理财等业务的开展取得一定进展,对证券投资信托业务、PE子公司业务、基金化信托业务和TOT业务监管规则的修订或制订业已启动。

 

  一年来,信托公司经营面貌持续改观,业务结构有所改善,监管工作跟进也比较及时,各项财务指标快速增长,保持了连续发展的局面。

 

  二、当前的形势和需要关注的问题

  总结经验和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信托行业发展和监管当前面临的环境依然复杂,风险和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依然复杂。

 

  首先,外部环境方面仍然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即将进入第六个年头,深层次影响还在继续显现。今年以来,美国和欧洲分别推出了“第三轮量化宽松”(QE3)和“直接货币交易”(OMT)等新刺激政策,短期内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但这些政策不能替代根本的结构调整,欧美经济复苏依然缺乏内生动力。全球经济增长可能在较长时间内难见起色,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扩大外需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其次,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出现触底回升迹象的同时,经济运行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稳固,未来出口稳定增长的难度仍然很大,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对市场前景预期不稳,投资意愿不足。二是企业经营困难较重,产能过剩矛盾加剧,一些行业企业订单不足、销售不旺、价格不振、应收账款比例增加的局面较为普遍。

 

  这几年,信托公司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业务迅速发展,以信托为主业的盈利模式正在形成之中。但细究起来,信托业务发展仍是依赖信托牌照的制度优势,真正体现专业理财能力的业务依然不足,整个行业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发展上的问题。

 

  一是粗放式增长。很多信托公司高速增长的背后是明显的质量不高和后劲乏力。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靠的不应该是通道和利差,而是核心技术与人才;高端市场不在规模,在于专注与精细。在当前制度红利越来越趋于淡化的大环境下,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将是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

 

  二是亲周期发展。近年来,机构业务发展呈现出亲周期式风险轮动特征,2008年的证券、2009年的银信、2010年的房地产,2011年的票据,2012年的资金池等等。产品设计紧随市场热点,产品期限短期化,无法逾越完整的市场波动周期。今年的房地产信托的到期清算高峰逐一度过了,但明年形势仍然严峻,下一步业务侧重如何发展,依然是很多信托公司面临的问题。

 

  三是行业发展趋同。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越是成熟的市场,市场参与者角色分配越为精细。以信托为例,从国际信托业的实践来看,信托主要是基于特殊法律体系的财产管理安排,通常涉及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三个金融业务领域。通过受托人、资产管理者、财富规划者、托管者等不同角色的划分与高净值客户不同市场的定位,为差异化发展提供了多元化的设计方案。然而,短期利益的冲动,政策调整期的博弈套利,新公司向大公司“学表不学里”的跟风,人才的行业内部争夺,使众多公司固步于以融资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对信托本源价值的挖掘不深,坚守资产与财富管理特定领域、肯于长期人才与技术投入、具有长远发展战略眼光的公司不多。

 

  四是为当前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公司治理体系在满足当前所有者需要的同时,还应该保持机构自身实力,以维持其运营并有利于未来长远价值的提升。社会价值与企业价值、受益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并非矛盾体,重要的是如何平衡发展。很多职业经理人单纯从积累业绩出发,一味追求当前股东回报,不愿意静心做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忽视了制度本源的重大商机价值。

 

  上述问题在信托公司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如何有效解决信托公司发展中的问题,摆脱周期式摇摆的夙命,防止风险聚集,是在市场激烈竞争中赢得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几点要求

  这几年的经验证明,一手抓风险防范与化解、一手抓科学发展的“两手抓”的做法是科学的,也是对尚主席提出的银行业发展和监管要“严守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落实。下一步工作中,仍然要继续坚持风险防范与科学发展并举,遵循信托公司发展规律,贯彻落实十八大确立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推进信托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一)认清形势,严守风险底线。

  金融危机对经济的破坏作用还在不断显露,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实体经济不断恶化。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由金融危机演变成了国家危机,开始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还未完全见底,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振作精神,准备打持久战。

 

  2013年,我们面临的形势是“三个更加”,即经营环境更加复杂,竞争更加激烈,监管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前瞻性,客观评估并提前布防潜在风险。

 

  严守风险底线,这个底线就是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守住这一底线,维护信托业持续稳健运行,是我们下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潜在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着力加强风险防范的前瞻性;保持对信托产品到期清算的警觉,着力增强到期清算工作的主动性,各银监局和信托公司要对未来到期需清算的信托产品建立台账,实时监测清算进度,提前三个月安排清算事宜;关注和防范银行表外创新业务可能造成的风险传递,着力减小风险的扩散性;继续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矿产能源、艺术品信托等重点风险领域,及时化解单体项目风险;持续加强信托行业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降低信息系统的脆弱性,特别是要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把数据搞准确、把各业务、各机构的风险点搞清楚;要密切关注突发案件以及外需减弱、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引发的基础资产风险,督促信托公司加强风险预测预判预警,及时制定完善应对处置预案。同时,信托公司要继续加强与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传销、民间融资等领域的“防火墙”建设,加强风险管控,筑牢防火墙,严防上述行为的风险向信托公司蔓延,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非银部和各银监局要完善相关业务风险的监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信托公司存在违规操作,要立即停止相关业务,严肃处理。

 

  (二)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促进信托业发展转型。

  金融发展脱离实体经济,不仅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失效,也会放大金融体系自身的脆弱性。信托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桥头堡”和“试验田”,必须把发展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如何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上。信托业发展改革仍存在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仍有待提高,自身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下阶段,信托业应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通过自身的发展转型,努力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多样性和有效性。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满足实体经济有效需求。信托要将资源真正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结合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征进行科学调整,加强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业务结构。要积极参与服务重大在建续建项目,以及“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特色服务,要积极发挥信托制度的比较优势,切实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

 

  二是紧盯市场变化,提升金融服务的多样性。信托公司应当以客户为中心,明确合理的市场定位,积极培育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核心客户群和利润增长点。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合理定价,进一步提高各类信托产品服务能力。要按照集约化原则,推进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构建业务条线清晰、职责分工合理、管理运行高效的组织架构,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升业务专业化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注重基础资产质量,提高发展的含金量。

  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6.59万亿元,成为了第二大金融体。但客观地讲,信托公司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业务发展质量却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具体业务角度看,银信合作、信政合作和阳光私募基本上都是非自主管理项目,没有做到真正的创新。房地产项目很大一部分是在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控制趋严的情况下,从银行分流而来,也即银行的项目、银行的资金、银行进行后续管理。甚至在很多业务中,信托公司很大程度上成为银行规避监管要求的工具。这些业务,不仅不符合自主管理的要求,而且带来的合规、法律及声誉风险也不可低估。虽然信托公司盈利能力和信托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但目前真正能够体现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高附加值的业务并不是很多,行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还有待提升。这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但更多的在于信托公司自身基础建设不足和自主管理水平不高。

 

  下一步,要着力推动信托公司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提高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和在资产管理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引导、督促信托公司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团队、系统建设等发展基础;二是引导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业务,开展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三是强化资产管理能力,从人才入手,逐步实现从业人员、产品、业务流程标准化、正规化和国际化。

 

  另外,在关注合规性的前提下,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资产质量的把握也至关重要。高质量的基础资产,是信托产品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最终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对项目基础资产的遴选,也是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的体现。

 

  同志们,刚刚结束的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宏伟目标,信托公司要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长远,苦练内功,不断推进信托公司深化改革与科学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共同开创信托公司发展和监管事业新局面!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