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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华融信托-荣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03-23 来源: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量:

产品名称:华融·荣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封闭式、集合产品

发行机构: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门槛:100万元人民币

推出时间:2015.3.20

推出截止日期:2015.3.31

预计成立规模:1.8亿元。A、B、C三类资金分别为1.2亿元、3000万元及3000万元,具体以受托人公告的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信托利益分配时间:信托计划在每季度及信托计划终止后向A类、B类受益人现金分配;在信托计划终止后向C类受益人现金分配。

信托期限:1年

投资门槛:人民币100万元,并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认购费:无

投资顾问:全体委托人指定深圳市前海邦友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为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管理提供投资建议。

资金运用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公开发行并挂牌交易的股票、基金、新股申购;交易所国债、可转债、债券型基金;现金及等价物(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合格投资者。委托人需接受风险适应性调查,只有通过风险意识调查的合格投资者方可加入本信托计划。

(2)充分的风险揭示。在产品推介和信托文件中充分揭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对投资顾问的职责和受托人的职责做出清晰约定,委托人投资业绩主要取决于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能力。

(3)设置预警线、止损线。在触及预警线时,C类委托人应及时追加资金,否则受托人有权限制投资顾问的交易权限,并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触及止损线时,C类委托人也应及时追加资金,否则受托人有权不可逆转地强制性变现信托财产,变现完成后,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4)受托人逐日盯市,并审查投资建议的有效性。受托人将投资比例等风控参数事先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并安排专人逐日盯市。对投资顾问下达的投资建议,受托人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和交易员进行双重审查,对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有效投资建议,受托人立即执行,对违反信托文件约定的无效投资建议,受托人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