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邮箱登录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协会领导
保障基金理事会
组织架构
会员单位
联系我们
党建专栏
总书记讲话
政策动态
党纪党规
纪检监察
协会动态
会员动态
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新闻中心
协会动态
行业新闻
财经要闻
电子杂志
行业公告
专业委员会
自律专业委员会
研发专业委员会
人才与培训专业委员会
养老信托专业委员会
消保专业委员会
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
法律法规
信托类
信托相关类
行业自律
自律公约
业务备案
自律管理
行业研发
行业数据
行业研究
业务探讨
信息披露
行业培训
培训动态
培训考试
培训教材
远程培训
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报告
社会责任动态
社会责任知识
投资者教育
信托知识百问百答
投教音视频
主题活动
在线视频
您的位置:
首页
>
投资者教育
>
信托知识百问百答
信托知识百问百答
信托知识百问百答
投教音视频
主题活动
设立信托之后,信托委托人可以申请变更信托的受益人吗?
2020-11-26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浏览量:
设立信托之后,信托委托人可以申请变更信托的受益人吗?
答:可以。根据《信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立信托后,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的时候,信托委托人都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一是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的情况;二是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的情况;三是变更决定经过受益人同意的情况;四是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在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同意、或信托文件规定的这三种情况下,委托人还可以申请解除信托关系。
相关文章
中粮信托总经理刘燕松:改良经营模式 寻求风险可控赛道
中国信托业协会举办家庭服务信托业务线上专题培训
中国信托业协会举办家庭服务信托业务线上专题培训
创新家庭金融服务体系 让信托飞入万千百姓家 访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强
创新家庭金融服务体系 让信托飞入万千百姓家 访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