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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文化产业(滨海高新区文创2号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01-21 浏览量:

信托计划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隆重推出天津信托·文化产业(滨海高新区文创2号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信托规模:6,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的具体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

2、期限:两年(满一年后可提前终止)

3、受益人金额起点: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并可按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信托计划项下认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

4、根据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不同,预计受益人可获得的税前年收益率为:

单笔认购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率

(期限:两年)

100万元<200万元

8.50%

200万元

8.80%

5、收款日期:2014120日至2014127日(提前完成募集规模可提前成立)。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收益采取货币资金方式按年度分配。受托人将于信托收益分配日将第一个信托年度对应的信托收益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将剩余信托期限所对应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一并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信托资金的募集遵循“金额优先”的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按代理收款银行支付的信托账户利率计息,信托账户推介期利息由受托人为全体优先级受益人分配。

6、兑付方式: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遇节假日顺延),将信托资金直接划入优先级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7、资金运用: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受让天津海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泰数字版权中心”)享有的6,000万元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资金用于调整“海泰数字版权中心”的财务结构。信托计划到期时,“海泰数字版权中心”溢价回购本信托计划受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8、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代理收款银行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9、保管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保管银行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回购)人简介

天津海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末,是天津滨海高新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起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机构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版权信息交流与资讯服务;与数字版权相关的代理、咨询、培训服务;与数字版权相关的商业调查与数据分析服务。

特定资产收益权简介

本信托计划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为“海泰数字版权中心”委托上海银行天津分行发放6,000万元委托贷款项下所产生的债权收益权。其中:

1、向天津画国人动漫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画国人公司”)发放委托贷款4,000万元,资金用途为采购6套动漫制作专制设备。“画国人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范围是动漫产品、技术制作发行及开发;“画国人公司”曾被评为“首批中国百强动漫企业”、“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截至20138月末,资产总额9,921万元、所有者权益8,203万元。

2、向梦幻工厂娱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工厂”)发放委托贷款2,000万元,资金用途为建造娱乐设施及采购设备。“梦幻工厂”成立于20116月,与美国泛美亚娱乐机构建立了全面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大陆领先的专业现场娱乐科技公司。截至20138月末,资产总额2,375万元、所有者权益2,234万元。

风险防范措施

1、本信托计划特定资产(即:“海泰数字版权中心”委托上海银行天津分行发放的两笔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画国人公司”和“梦幻工厂”,均为天津市文化市场中比较优秀的中小企业,得到了“滨海高新区管委会”的推荐和支持,是高新区政府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地企业。经过近年来的良好发展,业务规模和市场发展空间均有进一步的提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还款能力。

2、本信托计划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回购)人“海泰数字版权中心”是在滨海高新区政府指导下的文化产业公共事务平台,承载着滨海高新区区域产业促进与支援服务的经济和社会职能。海泰数字版权中心按照高新区政府的发展规划向借款人“画国人公司”和“梦幻工厂”发放委托贷款。

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向受托人出具了《关于“滨海高新区中小文化科技企业集合可转债信托计划”的立项支持函》、《关于推进“滨海高新区中小文化科技企业集合可转债信托计划”金融服务工作的支持函》。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高新区的产业计划,“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专门对此形成《专题会会议纪要(2013年第16次)》,并向受托人出具了《关于滨海高新区文创系列集合信托工作的支持函》,文件指出“梦幻工厂、福丰达动漫、画国人动画、常天管道为代表的新技术、新经济企业,是高新区重点扶持的产业孵化项目,是‘产业金融平台’试点工作的当期重要任务”。高新区政府有能力统筹协调财政资源、风险基金、产业投资机构等各方力量,以保障信托计划的顺利兑付。

4、项目运作方式为封闭运作,专户管理,信托财产得以有效管理和控制。

5、受托人建立健全了完备的项目运作、预警监控系统,防止在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影响信托计划资金运作。

截止201312月末,受托人到期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信托资金及收益已全部按期支付给受益人,100%实现了预计收益。已兑付的非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共计325个。

天津信托简介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