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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系列产品介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案例分享
2012-10-31 浏览量:

案例类型
  信托资金来源: 集合资金
  信托资金功能: 融资类
  信托资金投向工商企业

  信托项目背景
  为响应国家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探索在现有监管环境下,信托公司如何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华澳信托通过资源整合,产品创新,已经连续发起成立了四期准基金化的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在市场上初步建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系列”这一信托产品品牌。
  现以华澳信托最新发行的“华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IV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或“IV号”)为例,介绍华澳信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系列产品的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基本要素
  IV号信托计划期限5年,总规模预计50,000万元,首期发行22,300万元。信托单位按照期限、收益方式和收益率的不同分为A、B、C三类,全部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募集,其中,A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18个月,B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36个月, C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限为24个月。各类信托单位收益方式全部为预期固定收益。
  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满足企业主营业务周转的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均在12个月以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所服务的中小企业的划分系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作为标准。
  信托计划收益来源包括发放信托贷款所取得的借款人偿还的本金及利息、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所交付资金以及闲置资金运用所获得的利息/投资收益。

  信托产品的设计及交易结构


  信托计划采用了信托型基金的模式,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各类信托单位的份额。
  信托计划聘请M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管理顾问”)担任本信托计划的信用管理顾问,负责协助对借款企业进行现场尽职调查、贷后跟踪和管理及债务清收等工作,并在N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每一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优质中小企业放款。

  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系列业务的特点,华澳信托在信托计划层面和公司内部配套管理方面进行了充分考虑和设计:
  1.信托计划层面
  (1)基金化管理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系列是针对不定向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因此在信托贷款期限和投资者的兑付期限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错配,经过1年多的探索以及对中小企业贷款规律的总结,在设计层面,通过在同一期产品中发行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避免单一时间点的集中兑付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定期更新基金的统计数据(包括放款金额、可用资金余额、贷款到期金额、投资者到期兑付金额等),并对基金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在基金层面对贷款项目进行较好的搭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引入信用管理顾问
  每一期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都聘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担任信用管理顾问,信用管理顾问必须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如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信贷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等。
  信用管理顾问须根据华澳信托的要求,对中小企业进行独立和客观的调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开展信托贷款发放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分析、潜在借款人筛选、独立尽职调查;协调借款人担保事宜及相关文件的转交、传递工作;推荐经初审合格的潜在借款人并提供全部初审材料;在贷款发放后,协助实施贷后管理和贷款催收等工作。
  华澳信托将对信用管理顾问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信用管理顾问能较好履行其职责,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涉及金额较大或期限较长的重点贷款企业进行抽查,以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未来,华澳信托将引入和培养更多的专业机构来担任信用管理顾问,并定期进行评价筛选,确保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治理结构更加制衡和开放,以降低基金操作风险,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内部配套管理
  考虑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类业务的特殊性,华澳信托在原有内部控制体系中对涉及该类业务的各项“软硬件”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1)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类业务线进行梳理,明确了业务所涉及的前、中、后台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针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类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已经讨论并出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单笔业务审批操作规范(暂行)》,为该类业务开展过程中所涉的各环节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3)对业务相关的审批材料(包括贷款企业的资料、尽调报告、业务审批单、信用管理顾问管理报告等)和内部流转文件材料进行统一要求,制定格式化模板。
  (4)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现正在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类业务开发线上审批流程,预计2013年初即可完成开发,开始投入运行。

  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
  在IV号项目中,根据信托受益权类别及投资者认购规模的不同,各信托受益人收益所享有的年化预期收益从9%到11%不等。

  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行业风险、信用与流动性风险及操作与管理风险等。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华澳信托确定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1.行业风险
  行业风险:主要是指向信托计划申请信托贷款的借款企业因所处行业寿命周期、技术革新、政府的政策变化等因素引发其经营困难;以及,担保行业因宏观经济变化、行业寿命周期、政府的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信托贷款担保主体经营困难,无法履行信托计划项下担保义务。
  防范措施:信托计划运行期间,向信托计划申请贷款的借款企业行业分布具有分散性,行业集中程度较低,能够有效降低行业风险。同时,华澳信托将根据行业的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公司贷款政策,同时密切关注担保行业整体风险控制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担保主体的担保业务及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核查。
  2.信用与流动性风险
  本风险主要是指:信托计划在信托利益支付日或终止时,无法偿付投资者本金或收益。
  防范措施:信托计划运行期间,按照贷款金额5%计提风险准备金,实时更新台账,对信托计划的现金流进行提前预测。同时,担保主体将为每一笔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旦华澳信托认定某笔信托贷款为坏账,担保主体需立即履行担保责任,偿付相关贷款。华澳信托还会密切关注担保主体的财务情况,确保其具备为信托计划项下贷款进行担保的能力。
  3.操作与管理风险
  本风险主要是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由于业务操作的不规范或者管理上的疏忽等导致贷款坏账,从而给信托计划收益造成损失。
  防范措施:华澳信托制定了严格的借款企业筛选标准和贷款审核标准和流程,对借款企业的各项指标予以明确规定,并且聘请了专业的信用管理顾问,负责协助华澳信托对借款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贷后跟踪及债务清收。

  信托项目的意义
  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贷款风险高,信用程度不高,担保抵押难等困境,导致其较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华澳信托通过前期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研究和探索,认为通过行业资源的整合以及公司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提升,能有效筛选出优质的中小企业,控制贷款风险。
  自2011年7月发行第一期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产品以来,华澳信托共发行成立4期产品,从一个探索性创新产品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品牌性系列产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期产品运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规模从最初的3.1亿元增长到8.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78笔,发放贷款金额11.28亿,受惠企业达60余家,行业遍及食品制造业、医药行业、批发零售业以及信息技术行业等,基金运行至今尚未出现一笔不良贷款。
  在下一个阶段,华澳信托将继续本着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引入更多合作伙伴共同进行产品创新和探讨,更好地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和客户价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丰富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安全可靠的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