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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探讨
信托贷款“入库” 严管影子银行
2013-09-06 来源:中国城乡金融报 浏览量:

  为加强风险监管,央行把目光瞄准了近年来规模不断膨胀的信托贷款。近日,央行官网发布信息,将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将信托公司贷款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对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对已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央行要求其报送全部贷款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等;对尚未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将加快接入进度,实现对信托机构和信托贷款业务的全覆盖。


  在利率市场化与金融脱媒的背景下,置身于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发展迅猛。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信托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2.1%,同比上行了7.8个百分点。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9.45万亿,同比增长70.72%。按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划分,信托贷款规模为4.22万亿,占比高达47.32%。


   随着信托贷款比例越来越高,风险放大的可能性也相应提高。信托贷款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贷款风险偏高、部分交易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目前,信托公司的抵押品大多为土地、房产、股权,当地产价格与相关股价下跌时,必然触发违约风险。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鄂生曾表示,信托界应警惕规模激增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抵押品风险。


  由于种种原因,信托业的监管较银行业及保险、证券等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远远落后。如信息报送,其他金融业都已基本实现全行业实时监控,但信托业的数据上报和发布频率仍以月为单位,且经常有漏报或误报等情况,难为监管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信息。


  当前已有部分信托公司贷款数据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央行此次表态主要针对尚未接入数据库的信托公司。


  笔者认为,上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各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与银行信贷都属于社会融资渠道,银行贷款金额、还款情况、逾期记录都有据可查,将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信用的整合和共享,防范影子银行过快膨胀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此举也有利于信托公司进一步防范贷款主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违约风险。


  未来,央行金融征信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展到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交易信息当中,国内征信体系会进一步健全完善。


  作者:农行金融市场部 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