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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八成应收账款信托来自地方平台
2012-09-17 作者:刘伟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量:

    近日,应收账款信托的发行可谓异军突起。据格上理财不完全统计,自6月-9月14日,共发行72款应收账款信托,融资总额266.77亿元。有业内人士提出,对于这类信托产品的兴起,投资者仍需从融资方的实力、债务的还款能力、产品增信担保模式三方面防范风险。


    统计数据显示,这72款产品规模最大的是12亿元,规模最小为6000万元;其中最高年化收益率达12.5%,最低的仅为5.5%,平均收益率8.85%。从这些应收账款信托产品信息中发现,有近八成产品的融资方都是地方平台。据了解,平台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有两类,其中最主要一类是基础设施类项目,其模式是政府委托代建再回购,从而产生了企业对政府代建费用应收;另外一类是由土地收储、整理出让而形成。


    据介绍,今年以来,实体经济的疲软导致很多平台公司、企业应收账款占比不断上升,现金流入的减少容易使其陷入财务困境,因此一些平台公司与企业纷纷借助集合信托进行融资。应收账款信托的基本模式与银行保理业务颇为相似,主要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这笔钱支付给企业,并作为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对价;当应收账款顺利回收后,就用于支付信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应收账款类信托同特定资产、收益权、股权收益权信托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权益标的不同;而相对于银行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信托主要以平台公司的融资为主,期限相对较长,通常是1-3年。银行保理业务主要针对制造企业、贸易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期相对较短。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应收账款信托的风险同样不可忽视,期限短的产品收益率尽管较低,但同样可减少一些不确定性,从而降低风险。


    “对于这类产品主要还是要看融资方的还款实力或应收债权对应债务人的还款能力。”用益信托分析师颜玉霞表示,除了选择实力较强的融资方以外,还要密切关注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如果债务人是地方政府,应考察其财政实力;如果是企业,则要重点考察其经营情况及负债率等指标。此外,就是要考察增信措施的设置,较好项目一般提供股权、土地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