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者为房地产信托高额兑付风险捏着一把汗的同时,近期,应收账款类信托异军突起。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月到8月中下旬,共有60多款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发行,实际募资规模241.6亿元,规模最小的也有1亿元,收益率最高达到12.5%,平均预期收益率高达8.84%,远远高于银行“应收账款”做成的理财产品。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应收账款向来都是银行争抢的“香饽饽”,因为银行可将应收账款提前利用,增加现金流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的企业提供便利。做成信托产品,道理也是相同的。不过,记者了解到,这类信托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在选择时,可重点从交易对手的实力、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增信措施上综合考虑。
争食“应收账款”蛋糕
近期某大型信托公司发行一款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规模达12亿元,产品投资期限为18个月,预期收益率达7.2%。而今年以来,该信托公司共发行此类信托数量高达15款。
另一家信托公司日前也成立一款应收账款信托计划,产品投资期限为2年,预期收益率高达12.5%。该公司今年以来发行的此类信托也达到了12款。
信托分析师张宏表示,今年以来实体经济持续下滑,不少平台公司、企业普遍经营、融资困难,导致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升高。但应收账款不能带来现金流入,于是不少公司就通过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的形式,将应收账款提前利用,增加现金流入,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应收账款信托的基本模式是,购货单位将应收账款的受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这笔钱支付给账户核算企业,作为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的对价;应收账款顺利回收时,就用于支付信托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他表示,应收账款信托的模式上,与银行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异曲同工。
应收账款信托风险不小
张宏指出,应收账款信托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投资者选择这类产品时应详加考察。
首先,弄清产品背后的交易对手,即融资方是谁。投资者应优选省市级的项目,而非区县级项目。其次,要考察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最好选有财政或人大决议或出具相关文件对应收账款进行承诺。第三,要考察增信措施的设置,采用股权、土地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模式的产品安全性较高,但避免选择担保方为普通私人公司的产品,这些公司比较小,实力也较弱,做担保并无实际意义。另外,信托规模相对应收账款的折扣率越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