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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山东信托-信元民生第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01-20 浏览量:

信托规模:13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单位5000万元,B类信托单位8000万元

信托期限:A类信托单位18个月,B类信托单位24个月

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4152014125(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信托计划资金管理、运用方式

受托人将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信托资金用于向聊城市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以用于新东方龙湾三期项目建设。

预期年收益率

信托单位名称

单笔认购某类信托单位金额

该类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收益率

A

A1

1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

R9%

A2

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

R9.5%

B

B1

1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

R9.5%

B2

300万元≤单笔认购金额

R10%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

A类信托单位于该类信托单位到期日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B类信托单位于该类信托单位成立满一年时分配一次信托收益,并于信托终止日后分配剩余信托利益并返还信托本金。

借款人基本情况

聊城市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其股东聊城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企业,其自身为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企业。截至2012年末,聊城水城房产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总额18.47亿元,所有者权益10.90亿元,营业收入8.16亿元,利润总额3.20亿元,净利润2.40亿元。20131-6月,营业收入4.70亿元,利润总额2.13亿元,净利润1.60亿元。

信托贷款保障措施

1、土地抵押担保

聊城市马颊河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聊国用(2011)第226号、聊国用(2011)第227号、聊国用(2011)第035号、聊国用(2011)第036号、聊国用(2011)第037号)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经聊城中兴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抵押物评估价值约为28056万元,抵押率为46.34%

2、企业保证担保:山东省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聊城百货大楼公司成立于19998月,股东为聊城新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聊城百货大楼公司现形成了百货、家电、连锁超市三大业态共同发展的格局。现拥有20余处营业网点,营业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从业人员5000多人。聊城百货大楼公司是山东省重点商业零售企业和鲁西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是聊城市第一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商业企业,是山东省服务名牌和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为目前聊城市百货商业龙头企业。

截至2012年末,聊城百货大楼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总额4.25亿元,所有者权益2.47亿元,营业收入15.72亿元,利润总额9658万元,净利润7244万元。20131-6月,实现营业收入8.46亿元,利润总额5236万元,净利润3927万元。

3、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聊城水城房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贵斌及法定代表人李贵杰分别提供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