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规模:预计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推介期:
预期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10%
信托期限:
预定期限为自本信托募集成立起18个月。根据信托文件,本信托满12月可提前终止。
收益分配:
1.信托收益按年分配,信托利益支付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一年届满之日的十个工作日内。2.在信托计划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时,受托人向受益人返还剩余信托本金时,同时分配相应的信托收益。
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向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采购发展数字电视所需要的机顶盒、智能卡等终端设备以及部分前端设备。
担保措施:
1、质押:质押人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的93%股权质押给我公司;质押人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中辉乾坤(北京)数字电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