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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财富精品33号林州重机股票受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
2013-10-31 浏览量:

1、信托计划目的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北京国瑞金泉投资有限公司控股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受益权。

2、信托计划类型

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由受托人单独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的集合资金信托。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3、信托计划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信托期限为33个月,自编号为JLXT2011163《吉信-财富精品【33】号林州重机股票受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资金信托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自信托资金从信托专户划入融资人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满18个月后,委托人和受托人任意一方均有权提前终止。

4、委托人预期收益率

本信托计划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年化8.5%100-300万);9%300万(含)以上)。

5、信托计划规模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总规模为4630万元人民币。

6、信托利益分配

本信托计划中,信托收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信托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及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等后体现为信托利益全部归受益人所有。信托终止或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信托财产进行分配。

7、退出方式

北京国瑞以年化总成本12%到期溢价回购该笔股票受益权,信托计划结束。

8、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北京国瑞和林州重机及项目公司的经营,受上述政策调整的影响,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益。

(二)市场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林州重机股票价值与公司证券市场价值波动密切相关。证券市场价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林州重机的股票价值,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收益。

(三)经营管理风险

本信托计划不能排除由于北京国瑞管理能力不足及管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会影响信托计划收益。

(四)法律风险

北京国瑞和林州重机因法律纠纷等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造成其资产或股票被冻结,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会影响信托计划收益。

(五)个人信用风险

本次信托计划到期后,如北京国瑞不能及时支付溢价回购款,且减持股票不足以支付委托人本金和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存在北京国瑞不能履行支付不足部分款项的风险。

(六)其它风险

除上述多项因素影响以外有可能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的其他风险。诸如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受托人将严格遵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诚实、信用、审慎、有效的管理义务,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信托事务。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11020日到20111120日。若募集资金提前到位,则提前结束推介。受托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迟推介期。